XXKG-2016-060(空港福星美术城K4)地块
(地块编码:6101903700116)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由陕西空港美术城置业有限公司对空港福星美术城项目K4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场地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崇文路以东,延政街以南,崇礼路以西,净业大街以北,用地面积40069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799064011°,北纬34.421966544°。
2014年7月前,调查地块为陶家村和朱家寨村集体土地,包括农田、村民住宅、花杨小学;陕西空港美术城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取得了“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出让XXKG-2016-06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西咸国土字﹝2018﹞第95号);于2018年6月20日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西咸规地字第01-2018-09号);于2018年7月16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陕(2018)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092号);2019年9月24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咸规建字第01-2019-20号);2019年10月,空港福星美术城项目K4用地开工建设;截至2022年9月23日,人防验收已完成。
3 污染识别结果
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
4 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主要采取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根据调查得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因此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必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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